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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白山锋    发布时间:2026-09-09 18:03    审核:    浏览次数:     字体:
索引号 主题分类人事人才
文号铜人社函〔2026〕54号 发文日期2026-09-04 10:35
发布机构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键词人事人才

各区县人社局、住建局,新区人社局、住建交通局,市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6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人员范围: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已退休或2026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专业范围:建设、土木、测绘、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申报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岗位保持一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职,作风端正。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不满5年的,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2022-2026年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其中2024-2026年专业课面授学习不少于16学时。(申报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工作年限要求不满5年的,自从事本专业起算)。
  3.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专业技术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推荐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技师班)或专科(高级工班)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2.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大学本科(技师班)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大学专科(高级工班)毕业,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三)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陕西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陕人社发〔2019〕48号)规定的业绩。
  (四)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申报建设工程专业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应符合建设工程系列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高技能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价时,提供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5.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向用人单位递交申报资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各级推荐单位须对内容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
  申报材料必须由市级各部门、各区县人社部门、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至市住建局职改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或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市级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无主管部门的,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直接报送;区县企事业单位由区县人社局统一报送,非公有制企业由所在地人社部门统一报送。
  四、报送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个人聘任期内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人员提供个人聘任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按实际内容填写好后,粘贴在报送材料袋正面。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5)一式15份,用A3纸竖版打印。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或聘任文件)、任现职期间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或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打印的相关学时证明,单位盖章。
  7.申报工程师人员提供任现职期间完成的专业技术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论文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规定),所在单位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8.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总结1份(主要反映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取得的技术成绩以及对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见解和想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9.任现职以来相应的业绩材料,并加盖公章。
  10.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需提供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4),盖章原件随职称委托评审函一并报送,复印件放入个人资料。
  11.企业单位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需提供《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盖章原件随职称委托评审函一并报送,复印件放入个人资料。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初、中级分开打印。
  1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附件3)一份,必须有本人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14.《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办理上报信息表》(附件7)和本人近期蓝底二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小于100K,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由委托单位按照中、初级分类汇总信息表和电子版照片。
  15.复印件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装订成册,顺序如下:①目录;②任职资格证书;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④聘任证书或文件;⑤继续教育证书及各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有效证明;⑥身份证;⑦获奖证书;⑧论文、著作;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⑩业绩资料;⑪其他。
  五、有关说明
  1.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须提供“职称评审委托函”,区县单位由区县人社局出具,市级部门直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中、初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单位均为市住建局,无委托函的不予受理。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呈报单位意见”栏,须由出具职称评审委托函的单位填报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各基层单位在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对申报人员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应当在单位公开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4.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各种表格可手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详实;材料打印时,请完全按照原表格格式正反面打印和装订;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内容认真核实,并盖章确认。
  6.所有原件在审核确认后,当即退回,不予保留。
  7.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8.所有表格可在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http://www.tongchuan.gov.cn/index_page.rt?siteId=91)。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查询”栏目查询打印职称证书(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scxpt/login.jsp)。
  六、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逾期不候。
  地点:铜川市住建局人事科(铜川市新区长虹北路6号)
  联系电话:3189521
  附件:
  1.评审材料目录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7.《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办理上报信息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