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人才 | |
| 文号 | 铜人社函〔2026〕48号 | 发文日期 | 2026-08-11 10:28 |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关键词 | 职称评审 | ||
各区县人社局、工信(工科、经科)局,新区人社局、工信局,各市级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铜川市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全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评审人员范围: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评审专业领域: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仪器仪表、能源动力、控制工程、自动化、化工、地质、矿业、纺织、轻工、生物、食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环境、林业、交通运输、水利。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职,作风端正。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2022-2026年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其中2024-2026年专业课面授学习不少于16小时。
3.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须按照申报人数与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参评人员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属全脱产学习的应扣除学习时间)。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申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在职称申报评审期间查询时限在验证有效期内;具有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毕业生登记表。
1.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统招院校毕业生,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初任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任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或专科(技师班或高级工班)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中专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2.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师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级工班毕业),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3.申报技术员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三)科研、业绩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陕西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陕人社发〔2019〕48号)规定的业绩,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等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能力。
3.申报技术员任职资格: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四)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应符合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高技能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价时,提供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申报参加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并从事本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参加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
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需提供与申报条件中工作年限相应时间的劳动合同及申报当月往前连续12个月的《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个人登录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业务办理—我要证明—个人参保证明,下载打印)。原则上参评人员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工作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和职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为同一个单位,不满足上述要求的须提供情况说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可不作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5.内部退养、停薪留职、有限期放长假、服刑的在职人员。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必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所在的区县工信部门、市级园区管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工信局人事科,个人报送材料概不受理。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申报材料未取走的,逾期不予保管。
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板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查询—个人查询”,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四、报送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
(二)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按实际内容填写好后,粘贴在报送材料袋正面。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7份,用A3纸单面、单页、竖版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4年的聘书(或聘任文件)、任现职期间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六)继续教育证书或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平台打印的相关学时证明,单位盖章。
(七)申报中级人员提供任现职(助理工程师)期间完成的专业技术论文或调研报告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论文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规定);也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课题、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专利成果等替代。
(八)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总结1份(主要反映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取得的技术成绩以及对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见解和想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
(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初、中级分开打印。
(十一)《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办理上报信息表》和参评人员近期蓝底二寸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JPG格式,626像素(高)×413像素(宽),小于100K,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由委托单位按照中、初级分类汇总信息表和照片。
五、有关说明
(一)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须提供《职称评审委托函》(附件4)。区县和市级园区单位由区县人社局(职改办)出具,市级部门直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省属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评审委托函的不予受理。
(二)参加职称评审人员所在单位在上报参评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结果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三)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所写论文内容、个人总结以及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种表格可以打印装订(签字处须手写),请严格按照原表格格式正反面打印和装订。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内容认真核实,盖章确认。
(五)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在核对确认后,当即退回,不予保留,只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建议编写目录、梳理页码,装订成册。
(六)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00元。
(七)相关材料附件电子版可在指定邮箱下载tongchuanpingshen@163.com,登录密码:Tc123456
六、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逾期不候。
地点:铜川市工信局人事科(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市人民政府3号楼8楼823室)
联系人:张莉;电话:0919-3183996
附件:
1.评审材料目录
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职称评审委托函
5.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6.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办理上报信息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