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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陪护假

写信人 贾** 来信时间 2026-04-01
类别 政策或经办咨询 是否公开 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部门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监察科
受理时间 2026-04-01 办结时间 2026-04-03
查询回复
信件内容
您好!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60周岁时,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低于15天的带薪陪护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请问一下,铜川地区有没有执行此规定?
回复内容

贾某:
  您好!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设立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中,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十五天的陪护假。职工在陪护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如有疑问,请致电:0919-3183733。
  感谢您对铜川人社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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