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咨询我单位办公时间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规定,我单位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一、正常工作时间(9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二、夏季炎热时期工作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 如有疑问,可详询0919-3185685。 分管领导:郭玉锋 市人社局副局长 联 系 人:姚晓亮 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