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铜川住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铜川市社会福利精神病院提升改造工程已完工,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件。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对该公司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事宜予以公示。如有未结清工资的班组及个人,请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逾期未投诉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全额退还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919-3158683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