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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后是否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

写信人 张** 来信时间 2025-06-26
类别 意见征求暨作风监督 是否公开 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部门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受理时间 2025-06-26 办结时间 2025-06-27
查询回复
信件内容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否应当及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及时出具,人社局是否依法责令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符合要求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
回复内容

张某: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咨询用人单位辞退后是否应出具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分管领导:郭玉锋    职    务:副局长
  联系人:王亚东      联系电话:0919-3183530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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