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工程技术类人员,其档案委托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可向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或评审申请。
(1)初级职称认定所需材料:
1)填写《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
2)个人工作总结(一式三份);
3)个人申请报告,单位委托评审函;
4)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申报人两寸近期证件照三张(认定表贴一张,另交两张)。
(2)中级职称评审所需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表》一份、《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一式十五份。
3)毕业证、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现任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一份和参评论文两篇(评审高级职称按省上规定执行)。
5)单位合同及单位推荐意见。
6)其他能证明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
除非公有制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外,代理单位和个人人事代理人员的其它专业系列职称评审,按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职责提供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