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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一轮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地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9-06-27 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根据中省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鼓励职工提升技能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作用,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我市这次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是落实中省市新一轮稳就业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影响,防范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岗位,实现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按照“积极稳妥、突出重点、严格审核”的原则,加大精准帮扶力度,突出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长期吸纳就业人数较多、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倾斜支持,允许困难企业补缴历史欠费后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主要面向全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用于稳定企业职工队伍,扩大生产经营。一是正常企业稳岗返还的,按照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二是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三是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范围由企业扩大到企业、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缴费条件由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放宽至累计缴费12个月(含)以上。(文/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