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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实现“三连涨”各项待遇已发放到位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9-06-12 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要求,铜川市失业中心严格按照标准,对全市失业保险待遇进行了及时调整,为全市988名失业人员发放5月份失业保险待遇共计165万元,切实维护了失业人员的根本利益,增强了失业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
  按照通知要求,铜川市从2019年5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至此失业保险待遇实现“三连涨”。调整后的最高标准从1422元提高到1530元,最低标准从1242元提高到1440元,同比平均增长153元,平均增幅为12%。失业保险金类区划分同最低工资标准范围一致,宜君县从四类地区调整为三类地区。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市本级和王益区按照二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1530元/月,耀州区、印台区、宜君县按照三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1440元/月。此外,其他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女性生育补助费、失业人员续领等待遇标准也随之提高。
  据悉,近两年多来,全市累计为2730名失业人员发放各项失业待遇3718万元;为全市696户次企业支付稳岗补贴7340万元,惠及职工9.06万人次;为全市850名企业职工发放转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116万元,有效发挥了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提技能促就业的作用。(文/高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