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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日报:养老金上调提高了铜川城乡居民幸福指数——2018年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查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8-07-23 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退休32年了,养老金涨了16倍多!”今年88岁的王大爷表示,他1986年6月退休时,每月拿77.25元退休费,现在他每月能拿到4239.75元。除了日常开销,每年剩下的养老金还能贴补一些给子女。 
  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网、社会的减压阀和稳定器,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息息相关。自1998年全省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来,铜川市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提升服务水平,搭建起了铜川百姓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民生机制。 
连续14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 
职工人均养老金上涨4倍 
  王大爷的晚年无忧只是我市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缩影。197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劳动保险制度开始部分重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1986年4月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在我国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的概念,提出要有步骤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铜川市新时期的社会保险改革在全省的统一部署下由此开始。1998年至今,我市建立了统账结合、以省级统筹为基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了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5.43万人,其中:退休人员8.2万人。特别是近10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政策,坚持以人为本,针对重点群体,建立了以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财政补助机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职工参保规模不断加大,退休人员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一是集中解决了超龄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为我市3万余名“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确保了老有所养。二是稳妥解决部分退役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为我市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及灵活就业“两参”和5、6级军残退役人员落实了养老保险等财政补助;为符合条件的22名抗美援朝、34名参加中印自卫反击战、10名曾在西藏海拔3500米以上部队服役的退役退休人员,按月发放生活困难补贴。三是根据全省部署,落实了铜川矿务局、陕煤建司破产后一次性安置的部分困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从2013年起,省市财政及存续企业给予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12%和6%的补助;四是落实了环卫工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财政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环卫工人按比例给予补助。五是落实了企业参保人员遗属抚恤金工作,从2013年起,参保退休或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给其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2005年以来,全市连续14年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了基本养老金待遇,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的491元/月增加至2017年的2063元/月,净增1572元/月,是2005年人均养老金的4倍。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30.23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城乡居民养老金得到大幅提高 
  “我从2008年开始领取居民养老金,当时一个月领取养老金60元,现在一个月能领取养老金183元,谁也没想到我们农民也有养老钱,党的政策就是好。”王益区川口村80多岁的郭大爷感激的说。他是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一批受益者。 
  2008年10月,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王益区川口村开始试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到20%缴费,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2008年底参保人数为413人,领取人数为59人。 
  2009年9月,国家和我省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我市及时制订了《铜川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并在全市开展试点工作。耀州区先行被列入国家试点县区,宜君、王益、印台先后均列入国家试点区县,我市所有区县全部纳入国家试点。 
  2010年11月,我市制订了《铜川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开始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扩大了覆盖范围,填补了政策空白。 
  为了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2011年6月,市政府办印发了《铜川市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城乡居民缴费标准、财政补贴、保险待遇、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实现了“五统一”,标志着我市自此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2011年7月1日起,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按照同样的标准参保缴费、领取待遇,并将待遇标准从60元提高到了100元。为体现对老龄人口的关怀,待遇向老龄人口倾斜,对70至79周岁居民每人每月加发20元,对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加发40元。不论是城乡一体化还是享受标准,都走在了全省前列。 
  多年来,我市财政不断加大投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能力。对参保人员提供缴费补贴,多缴多补;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可领取丧葬补助金800元/人;从2018年1月起,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政府每年为其缴纳50元保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100元,中轻度残疾人由市、区县财政为其代缴50元。目前,已有9245人享受财政代缴保费。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我市不断完善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得到长足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参保30.23万人,参保率达99.89%,领取待遇7.27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6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也不断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08年制度建立之初的每月60元,经过5次调整,2018年达到每月143元、163元和183元,增幅达到138%—205%。连续6年调整提高了工龄补贴,农村“八大员”的养老待遇不断提高。
养老保险服务便民、利民、高效、智能 
  正在跳广场舞的张阿姨说:“现在养老制度确实好,不但养老金每月按时打到卡上,而且只要在儿子手机上做个认证,领取养老金就没啥问题了,可方便了。”铜川市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的创新模式得到广大退休人员的点赞。 
  2017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发应用城镇企业职工“远程自助认证”手机APP,实现离退休人员足不出户就可进行自助认证,避免集中认证带来的拥堵和不便,合理规避意外风险。当年74%的退休人员通过手机APP实行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同时,开启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自助缴费新路径,与建行、银联沟通协调,打通信息壁垒,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网站、微信、手机和自助终端等多渠道自助缴费;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管理,简化业务流程,优化权限分配,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方便参保对象,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均入驻市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优质高效,网上业务经办便民、利民,“让群众最多跑一次”逐步落实。参保职工、居民可以通过铜川市人社局网站、铜川人社手机APP进行权益查询、资格认证。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灵活多样、快速便捷,参保群众可随时随地通过铜川人社网站、微信、“城乡居保”手机APP、支付宝、金融机构自助服务终端办理保费缴纳。如今,我市共为社区、行政村和部分自然村部署缴费服务终端600余台,2017年通过网上缴费人数达到17.92万人,网上缴费金额3718.95万元。 
  社会保险惠民生,幸福指数稳提升。随着我市全民参保计划的推进,养老保险参保规模将持续扩大,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养老保险待遇稳步提高,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老百姓“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真正成为现实,群众的获得感将会越来越强。(文/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