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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日报:我市出台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暂行办法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18-05-14 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通讯员 席志厚)为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近日,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就总额预算、病种选择、病种标准费用和病种分值的确定、结算办法、管理与评价办法做出明确规定,自7月1日起执行。
  《暂行办法》对符合铜川市医保按病种付费目录的病例采用总额预算下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第三方付费的优势,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医疗机构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病种的选择、分值设定和结算办法的不同,对该下沉的疾病分值设定在低级别的医疗机构区间内,医院自发选择自己服务最好的病种以求结余留用,各医院按自身功能定位形成分级诊疗,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制定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相对考核制度,促进医疗机构良性竞争和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激发医务人员规范医疗行为,合理控制医疗成本,提高医疗质量。提升中医院医疗服务成本系数,配合铜川市中医药养生城市战略部署,鼓励中医药发展。
  《暂行办法》强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加强医疗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疾病编码,提高病历及病案首页书写质量,完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