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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啦!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21-06-02 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精神,市社保经办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对失业保险金和相关待遇及时进行调整,5月份为全市106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78万元,为全市533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71.6万元,切实维护了失业人员的根本利益,增强了失业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
  根据该《通知》规定,我市从2021年5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标准由1530元提高到1665元,最低标准由1440元提高到1575元,同比平均增长135元,平均增幅为9%,提高后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市本级和王益区按照二类区标准1665元/月,耀州区、印台区和宜君县按照三类区标准1575元/月。此外,其他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女性生育补助金、失业人员续领等待遇标准也随之提高。(文:冯漫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