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国家人社部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省人社厅| 铜川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 正文

市人社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人社政策支持措施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20-02-05 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2月4日,市人社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人社政策落实落细措施。
  会议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抗击疫情处在十分关键时期。疫情关乎百姓的生命健康,企业生存同样关于国计民生。要切实用足用活用好人社领域已出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更要帮助企业通过人社政策支持解决困难,度过“疫情关”。
  会议提出,一是要做好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状况调查,按照调查情况,分析研判就业动态和形势,有针对性地向劳动者发布节后企业开工信息,并提出新的支持就业政策。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人社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是疫情防控期间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企业,加大复工跟进服务,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做到主动服务、全程服务、精准服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的陕煤集团铜川矿务局有限公司、陕西轩州工贸有限公司、铜川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燃气公司、铜川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先期预拨付援企稳岗资金1489.38万元。随着全市企业复产复工后,实现政策全覆盖。三是对企业复产复工后开展的职工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按照培训人数,提前预付80%的转岗补贴资金。四是要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工资支付等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对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五是要把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各项政策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在执行人社政策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予以追究相关责任。(文:王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