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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肃局系统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19-01-30 18:07 浏览次数: 字体: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局系统人员管理,我局根据市委办《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市委组织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选人用人的通知》精神,就规范局系统干部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分别于2018年2月13日和2018年5月4日下发了《关于规范局系统工作人员聘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铜人社发〔2018〕26号)和《关于规范和加强局系统干部管理的意见》(铜人社发〔2018〕75号)两个文件(以下简称“两个文件”)。现结合实际,就严格落实“两个文件”精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用人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包括下属企业)因岗位空缺、人员不足、工作需要等原因,确需补充工作人员时,提出招录(聘)、选调以及临时借调、抽调、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请局党组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严禁自行以各种方式补充人员。
  二、严肃开展自查自纠。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包括下属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加强人员管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系统在“两个文件”下发之日后所进人员要一律清退。按照“谁聘用、谁负责、谁清退”的原则,于2月15前完成清退工作,对清退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三、加强督促检查。近期,局里将对局系统工作人员补充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情况,对违规用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纪处理。
  请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于2月18日前报局人事科备案。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