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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7-06-22 09:18    审核: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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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陕人社发〔2017〕24 号 发文日期2017-06-12 09:16
发布机构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键词人事人才
各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民办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6〕78号),进一步加强党对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的领导,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不断促进陕西技工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关于加强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2日
 
 
 
 
 
关于加强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对民办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的领导,大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实现民办培训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6〕78号)和《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民办培训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全省民办培训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办培训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民办培训学校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
  近年来,我省民办培训学校通过优化整合得到蓬勃发展,在践行“五个扎实”和助推陕西实现“追赶超越”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当前民办培训学校自身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加强民办培训学校党建工作,有利于引领民办培训学校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发展方向,激发办学活力,促进民办培训学校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发展;有利于把民办培训学校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不断扩大党在民办培训学校的影响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民办培训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有利于充分发挥民办培训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书育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在办好民办培训学校中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保障民办培训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二、准确把握加强民办培训学校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将党的领导与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办学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民办培训学校整个发展过程,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符合民办培训学校实际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民办培训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组织体系不够健全、隶属关系不够顺畅、组织覆盖不够全面、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难题,推动民办培训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坚持以立德树人和培育工匠精神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后备产业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围绕技工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中心任务,不断增强民办培训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三、明确民办培训学校党组织的职责
  民办培训学校党组织是党在民办培训学校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基本职责:(1)保证政治方向。宣传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民办培训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2)凝聚师生员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民办培训学校工作各方面,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密切联系、热忱服务师生员工,关心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热情,汇集改革发展的正能量。(3)推动民办培训学校发展。支持民办培训学校董(理)事会和校长依法依章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帮助学校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党组织对学校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做到决策前充分酝酿、沟通,决策时认真履行职责,决策后保证顺利实施,引导和支持学校规范办学,促进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技能人才。(4)引领校园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校园文化,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腐朽价值观念,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5)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加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务干部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民办培训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四、健全民办培训学校组织设置,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党组织,扩大党组织工作的有效覆盖。加大民办学校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充分发挥。坚持应建必建的原则,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培训学校,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采取就近就便联合组建党组织和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做好联系教职工、学生,培养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民办培训学校的党员超过100人,应成立党的委员会。党员人数1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50以下,3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学生党支部一般在30人以内。积极引导党组织围绕学校发展、贴近师生需求开展党的活动,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扩大党组织工作的有效覆盖。要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民办培训学校批准设立、年检考核、督导评估、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对不重视不支持党建工作的,要教育引导、督促整改。对办学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依规撤销办学资格,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民办学校党组织的变更或撤销做出决定。
  选好管好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党组织负责人选配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讲政治的教育家要求。按照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建工作,懂教育善管理、有奉献精神的要求,选优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强化党组织书记考核,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学校党委(党总支)应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党务干部,探索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民办培训学校选派专职党务干部,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干部队伍。
  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注重吸收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到党的队伍中来。建立和完善团组织推优制度、党员发展培训制度、联系人谈话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以及发展党员票决制度等,提高党员发展质量。针对民办高校教职工党员退休人员多、青年教师多、流动性强等实际,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在学校从事专职工作半年以上的教职工党员,一般应转入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入的,实行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制度,纳入有效管理,纠正和防止“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现象发生。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学习培训、专题辅导、结对帮扶、谈心交流等方式,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和党性观念。设立党员教学管理服务示范岗,推行党员承诺制和党员星级管理,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在教书育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和党建工作方法创新为抓手,坚持强化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并举,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围绕培育民办培训学校服务型党建工作示范点,创新服务载体,精心培育和塑造党建品牌。及时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情况进行总结提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强化民办培训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
  领导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是民办学校党组织的首要政治责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把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日常管理,建立以学校党政干部、思想政治和德育课教师、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为主体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民办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履责,加强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督促民办培训学校按照课程标准规范使用思想政治课和德育课教材,保证足够教学时间,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环节,抓好学校教室、寝室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六、加强对民办培训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主管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为主,学校所在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主动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
  民办培训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要任务,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学校举办人要主动支持党建工作,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保证依法、规范、诚信办学。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开展党建工作评估,总结、宣传和推广民办培训学校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落实党建的工作和保障机制。民办培训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协调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形成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民办培训学校要将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必要支出,其上级党组织要做好经费的保障工作,全额返还学校交纳的党费,并安排必要经费用于党的建设工作。
  民办培训学校党组织要突出诚信守法。引导民办培训学校端正培训思想、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招生、收费等行为,防止培训造假及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切实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