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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信息化人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6-04-25 11:14    审核: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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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铜人社〔2016〕70号 发文日期2016-04-19 11:13
发布机构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键词
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打造“方便、温暖”人社服务模式,全面构建“业务经办高效、公共服务便捷、基金监管有力、分析决策科学”的人社工作新局面,经研究,现将《铜川市“信息化人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9日
 
铜川市“信息化人社”试点实施方案
  随着金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我市人社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人社系统内部数据孤岛尚未打破,基金监督技术缺乏,决策分析缺少科学支持,公共服务手段创新不足,服务对象提供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的现象仍然突出。为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创新引领作用,构建“业务经办高效、公共服务便捷、基金监管有力、分析决策科学”的人社工作新局面,根据省人社厅信息化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互联网+”行动战略部署和“信息化人社”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基本原则,坚持“方便、温暖”的人社服务要求,围绕“共享、便民、服务”主线,实现深融合、全应用、广覆盖、新服务的信息化建设新局面,为人社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把构建“业务经办高效、公共服务便捷、基金监管有力、分析决策科学”的人社工作新局面作为“信息化人社”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推广,全面推行“互联网+”的公共服务模式,积极完善基金监管体系,认真夯实网络安全基础,运用人社大数据支持科学决策。通过试点,努力形成一系列有亮点、有特点、有看点、可复制的信息化人社“铜川模式”。具体目标如下:
  1、建设开放共享的人社数据融合平台。打通各业务系统,整合各业务数据,打破部门业务壁垒,在服务对象与经办部门之间建立政务服务的“淘宝平台”,实现办理、查询、评价、反馈的统一服务流程。通过各类电子信息在不同部门之间流转代替服务对象人工流转,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实现政务管理向政府服务转型。集中管理人员、单位、管理服务机构、公共服务数据等基础数据,以及各部门业务特征主数据和各部门监管决策数据,实现人社系统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及协同办理。
  2、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推广。优化完善社保卡信息采集和制发流程,实施社会保障卡就医一卡通,实现人社全业务领域的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和待遇兑付功能。开展社保卡代替定点药店会员卡试点,逐步探索社保卡在商业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形成“人人持卡、人人用卡,一卡多用、一卡通用”的新局面。
  3、大力推行“互联网+人社”。继续完善公共服务目录,加快网上经办服务实施步伐,形成“线上线下结合、服务渠道多样、随时随地可得”的经办服务模式,实现“服务引导、业务经办、绩效评估、评价反馈”的全流程网上经办,向服务对象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人社公共服务。
  4、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体系,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实施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待遇领取、兑现方面的信息化监管,不断提高基金风险预警分析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利用数据挖掘、抽取,为分析决策提供科学支持。
  5、全力推进人社业务信息化全覆盖。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完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实施人事人才考试系统,配合推广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信息系统。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推广步伐。
  1、建设社会保障卡的网上申报平台。完善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制发卡流程,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进度。进一步优化与省厅、经办机构及合作金融机构的衔接流程,为服务对象及用人单位提供网上申领服务。
  2、建设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自助缴费平台。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自助缴费系统,实现自助缴费终端全覆盖。开通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社保卡自助缴费,通过网站、微信平台、自助终端等渠道实现个人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3、开通“支付宝+社保卡”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利用支付宝城市服务平台,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的费用缴纳。
  4、开展社保卡就医一卡通试点。在铜川市人民医院(北院及南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开展社保卡就医一卡通试点,通过社保卡替代院内就诊卡,实现参保群众持社保卡在定点医院挂号、就医、医保结算的全程高效服务,解决群众排队时间长、医保结算效率低的难题。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推广应用。以此为基础,推进支付宝平台与社保卡就医一卡通系统的无缝衔接。
  5、开展社保卡的“特约商户会员卡”试点。依托定点药店医保结算嵌入式接口改造工作的实施,通过会员积分、购药折扣等方式,先期实现社保卡在定点药店的会员卡应用。以此为基础,加大社保卡在商业领域应用的推广力度。
  6、实施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保卡发放。积极配合省厅及合作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社保卡持卡人基础数据库,准确掌握持卡人金融功能开通情况。实现社保卡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现金报销费用,以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月发放待遇方面的应用。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月发放待遇的社保卡发放。总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保卡发放工作经验,争取在2016年内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社保卡发放。积极探索公共就业扶持资金的社保卡发放。
  (二)全力推进“互联网+”的人社服务新形态。
  7、建设完善铜川人社网上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共服务目录标准化建设,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共服务目录变更及缺失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制订切实可行的网上经办实施规划和时间表,力争年底前实现80%以上个人服务事项和50%以上单位服务事项的网上经办服务。
  8、建设“支付宝+人社”应用服务平台。在优化“铜川人社”微信服务平台各项功能的基础上,陆续加载各项个人服务事项。进一步拓宽手机移动端的服务渠道,在现有微信缴费平台基础上,深化与支付宝城市服务平台的应用合作,实现支付宝平台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动帐提醒等服务。
  9、全力打造“铜川人社”云客服系统平台。及时总结“铜川人社”云客服系统的运行经验,不断完善客服系统知识库,加强人工客服配备和培训,通过机器人智能客服、人工客服以及工单系统向服务对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咨询服务。
  10、建设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网上办理平台。加快建设标准化劳动监察指挥中心和劳动争议仲裁庭,推进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信息系统的应用进程。同时,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实现“一点受理、多点联动、全程监管”的劳动争议处置机制。
  (三)改善和提高人社大数据应用水平和使用效率。
  11、建设全市人社系统数据融合平台。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和社保卡持卡人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全面梳理包括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以及劳动关系等在内的主要数据项目,科学规划和建设人社系统数据融合平台。充分发挥数据融合平台在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分析决策以及外部数据交换方面的核心作用,通过数据相互验证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通过数据交换分发实现流程优化和重组,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提升人社系统宏观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2、完善医疗费用智能监管系统。及时总结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智能审核系统的运行经验,将监管范围逐步推广到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序时推进费用智能审核系统的事前、事中智能提醒,形成“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追溯”的全方位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3、实施定点药店医保结算嵌入式接口改造。采用嵌入式接口实现药品进销存系统与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的无缝对接,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持社会保障卡结算效率,确保定点药店药品零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14、建设人社决策支持系统。依托人社大数据平台,建设就业形势分析、社保基金运行分析、劳动关系趋势分析等科学决策体系,建立预测预警模型,支持基金效益分析、资源配置分析、绩效考核分析、政策模拟分析、行业征信服务等大数据应用服务,并在业务系统、领导桌面等渠道予以展示。
  (四)全面推进人社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
  15、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人社数据融合平台完成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相互验证、核实,对业务经办流程进行优化和重组。加强各项业务系统与互联网经办服务平台的衔接,向服务对象提供网上“一口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年内实现各项社会保险的参(续)保登记、缴费申报以及大学生毕业报到、就业见习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等。
  16、推进劳动关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加快全省统一劳动监察、劳动关系、仲裁调解信息系统的应用进程,实现劳动关系领域的全程信息化,在此基础上实现与社保、就业等业务系统的对接与信息共享,支持各项劳动关系业务之间的协同办理和跨地区协作。
  17、开展人社领域其他业务系统的试点工作。配合省厅开展人事人才综合管理系统以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系统的需求调研、需求分析、设计、测试及人员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试点运行工作。建设人事人才网上考试管理系统,实现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等从网上报名到成绩公示的全程互联网服务。
  18、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系统。年内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与财务软件的无缝接口。
  (五)夯实信息化基础平台,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19、继续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结合网站安全测评及网站安全日常监测工作的开展,制订和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及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的物理和环境安全、访问控制、应急预案以及日常运维管理等各项流程、规范。
  20、建设网络终端管理系统。实施严格的终端安全管理机制,建立信息化资产台帐,加强经办机构等纵向接入和双定单位等横向互联终端的安全管控。
  21、优化网络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体系,加强网络边界安全隔离,健全网络安全监控和审计机制,建立网络入侵防御系统,力争年内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三级测评。
  22、建设标准化的自助服务平台。在全市各级经办机构设立人社自助服务区域,推动社保卡服务平台向街办、社区延伸,向无上网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无障碍自助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信息化建设涉及业务流程优化、建设需求确定、信息标准统一、工作机制建立和管理体制创新等环节,任务艰巨。为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信息化工作议事机制。市局一把手为议事总召集人,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共建、共享、共分担的推进机制,形成内部开放、外部统一,系统融合、资源整合的良好局面。
  (二)理顺工作机制。技术部门要根据部及省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主动加强与业务经办的沟通和协调,科学编制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准确掌握业务需求,加快系统开发及部署。各级经办机构提供详细、准确的业务需求,制订具体可行的推进时间表,负责已完成系统的实施和推广,形成“业务牵头,技术联动,协同推进”的信息化工作机制。
  (三)严格工作要求。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践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把信息化人社建设工作做为 “方便、温暖”服务要求的重要实现途径,牢固树立“开放、共享、融合”的思维理念,扎实做好信息化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的身份凭证作用。此后,人社领域经办服务中需提供身份证的事项,服务对象所持社保卡具有同等效力。公共服务事项中需服务对象同时提供身份证及金融卡的,社保卡持卡人不再提供。
  (四)加强沟通协调。市、县两级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提交信息化工作议事会议讨论研究。局信息中心要按月向省厅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省厅在项目建设资金、技术服务、系统部署、网络安全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