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国家人社部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省人社厅| 铜川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最新政策 > 正文
【社会保险】

推荐内容

关于明确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相关参数的通知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22-08-09 10:19    审核:    浏览次数:     字体:
索引号 主题分类社会保险
文号陕人社函〔2022〕339号 发文日期2022-08-01 10:18
发布机构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关键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统计数据,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8520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35560元,下限标准为 47112元。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