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人才 | |
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5-11 10:01 |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 ||
关键词 | 人事人才 |
各区县职改办,新区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电子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121号)规定,现就我市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电子资格证书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0年以后评审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证书;需补办或更换2020年以前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
二、证书效力
持有加盖“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电子职称资格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的有效凭证。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办理流程
1.信息上报。职称证书信息由确认资格发文单位负责上传,通过职称证书办理系统上传任职资格文件PDF、信息上报表、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图片不大于100K)后生成证书数据。
2.查询打印。实施电子化证书管理后,所有评审类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查询栏目(http://1.85.55.147:9011/zscxpt/login_zjc.jsp?flag=false),自行查询和打印职称证书。
3.证书补办。2020年以后取得的电子版证书不用补办,在证书系统再次打印即可。原纸质版证书丢失后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办证渠道补办即可,除重新提交办证资料外,需填写职称证书补办登记表,证书补办完成后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证书查询系统自主打印即可。
四、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切实简化证书办理流程,确保电子化证书办理工作稳步推进。
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