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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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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21-03-02 10:23    审核: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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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铜人社发【2021】15号 发文日期2021-01-29 10:22
发布机构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铜川市水务局 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关键词就业创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20〕3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等22个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并细化提出《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发展产业项目促就业
  (一)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创新开发“惠农”产品包等金融产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农民工就业创业领域的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切实支持社区农场发展壮大,吸纳带动农村无劳动能力、缺劳力、无技术等农户参与农业生产经营,达到稳定就业、持续增收的目的。依托森林资源,指导开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活动,带动当地及周边农户从事生产服务业,拓宽就业聚道。
  (二)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坚持产业立县立区,狠抓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高质量落实“一区(县)一策”,用足用好省上支持县域经济和城镇发展试点专项资金,支持区(县)建设工业集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不断提升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加大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林业等项目建设,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积极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为返乡留乡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充分发挥标准化创业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孵化平台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宣传、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等一系列创业服务。提升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水平,强化对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情况的动态管理,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利用微视频等多媒体手段加深创业担保贷款宣传深度。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和企业,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对创业人员,给予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合伙创业的,给予1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小微企业,给予300万元以内的贴息资金支持。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强省、市、区三级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引领示范作用,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发展建设社区工厂、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业等,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二、拓展渠道扩就业
  (四)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工厂、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和新吸纳劳动者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资助以训稳岗,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督促企业将补贴、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辅导企业熟悉出口转内销税务处理流程,快速办理出口产品转内销相关证明。帮助中小微工业企业解难题、稳增长,激发活力促就业。加大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行业的针对性政策扶持,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五)挖掘更多就业机会。推动重大项目加速落地,支持一批投资大、促销费、扩内需的项目建设,提升吸纳就业能力。鼓励西北红色数据湖项目、铜川数字经济产业(软件信息产业园)、阿塔云华能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吸纳和聘用农民工就业创业。交通、农田水利、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深入挖掘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行业岗位,有组织实施劳务对接,定向输送农民工上岗就业。加快汉德车桥、天一秦昆制药等招商项目建成投产。梳理上报建成新增产能工业项目,争取流贷贴息政策支持,促企业全面达产达效,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发挥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贫就业作用,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加生产。
  (六)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农民工与城镇户籍居民同等享受灵活就业政策。推动发展建筑装修、批发零售、保洁绿化、养老护理家政等行业,增加钟点工、临时工、短期工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岗位,优化计时工时,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通过人力资源协会联合几家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从业经验的民营人力资源机构,摸排全市劳动者务工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的人员情况,定期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职业指导和政策宣传。指导部分招聘高技能人才且招聘困难的企业与具有该类技能人才的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共享用工协议,加强人力资源共享、岗位信息共用,调剂余缺共享用工。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特色小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
  三、加大帮扶力度助就业
  (七)稳定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组织开展就业扶贫系列活动,加大岗位搜集发布和劳务对接力度,按规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精准帮扶水平,力争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实现就业,确保今年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规模不低于去年。落实稳就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建立完善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对重点人群加大监测力度,建立监测户、边缘户、回流贫困劳动力台账,及时跟踪精心服务,对失业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扶持政策进行兜底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及时进行就业动态清零。不断加强就业扶贫数据信息动态管理,强化就业政策可持续性,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八)拓宽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加大农业特色产业“3+X”工程推进力度,加快培育现代果业、生态高效畜牧业、棚室栽培设施农业为代表的3大优势主导产业。抢抓产业转移机遇加快推进社区工厂建设,借鉴“贸易公司+中心工厂+加工厂”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建设社区工厂及时兑现落实市财政和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社区工厂建设部分,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社区工厂发展壮大,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育发展劳务品牌,利用现有各类招聘平台,搜集发布各类岗位信息,为返乡留乡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遵循公益性岗位政策总体要求,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特殊困难人员按文件规定延长。充分考虑当地收入水平和岗位职责等情况,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统筹用好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鼓励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扶贫龙头企业等优先吸纳失业回流贫困劳动力就业,充分发挥盐铜扶贫协作平台作用,大力发展两地消费扶贫,稳定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对吸纳达到规定标准的,在资金申请、企业认定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九)继续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加强政策宣传,激励群众自立自强,树立积极的就业、创业观念,鼓励和引导更多贫困劳动力实现外出务工就业。及时跟踪精心服务,对失业的贫困劳动力通过开发公益岗位等就业扶持政策进行兜底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及时进行就业动态清零。继续鼓励各类企业、社区工厂、就业扶贫基地吸纳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企业岗前培训和以工代训,及时落实培训补贴,确保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对全市所有移民搬迁安置点开展一次巡回招聘暨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行动,送岗位送政策上门服务,帮助搬迁户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充分利用盐铜两市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平台和劳务工作站,及时发布用工信息,不断拓展就业服务领域,促进贫困劳动力精准就业。加大移民搬迁点菜单式、订单式就业培训,鼓励引导贫困劳动力赴江苏企业就业,依托社区工厂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通过人力资源协会动员我市现有的民营人力资源机构及劳务经纪人,开展省内外点对点的劳务对接,了解掌握外地最新用工信息并及时反馈全市村级就业扶贫信息员,解决全市贫困劳动力就业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服务保障稳就业
  (十)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各区县加大“秦云就业”和“铜川人社淘就业”平台的推广力度,大力发展线上服务,引导各类人群通过“秦云就业”、“铜川人社淘就业”享受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发布、就业创业帮扶等各类就业服务。持续广泛收集各行各业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并定期更新,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网站、抖音等各类渠道进行发布,指导各区县及民营人力资源机构下沉基层送服务、送岗位,在各乡镇集会时开展小型招聘会。结合“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安排,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农民工进行摸底登记,点对点服务,实现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联合全市六大产业集群牵头部门成立支持企业发展人力资源保障领导小组,并下设5个工作专班,摸排集群内企业招聘及培训需求,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求职困难。做好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监测工作,及时采集农民工相关数据,每季度和年度撰写监测分析报告。
  (十一)提升职业技能。围绕“六大产业集群”、“五大区域中心”、“七大集团”引领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各类优质培训机构面向失业和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式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实现培训后即能上岗就业,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大力开展市场需求及新业态、高新产业发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建筑、家政、养老、保安、物流等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增收。灵活培训方式,以“直通车”、农民夜校等形式深入基层、村组开展线下培训,逐步推广工学一体化、“互联网+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包、多媒体资源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满足农民工多样化、个性化培训需求,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落实高职扩招任务要求,做好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报考人员政策咨询、资格审查和报名服务工作。
  (十二)加强生活保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失业保险金“畅通领 安全办”要求,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条件的失业人员取消60日申领期限,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地3个月的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十三)保障劳动权益。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各项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的推广使用,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动态监控。加强惩戒措施,对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重点关注涉农民工案件,加大涉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对农民工开辟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支持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持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加强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是贯彻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任务。按照《分工方案》,夯实责任,把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列入本区县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市上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开展政策宣传,大力营造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各项工作,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附件: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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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林业局
铜川市扶贫开发局
国家统计局铜川调查队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