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