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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就业见习政策: 您来问 我来答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18-02-26 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问:听说你们这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我能领钱吗? 
  答:首先为您明确两个概念,即“就业见习”和“就业见习补贴”。何谓就业见习,简单地说,就是一种就业准备活动,是国家为提升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技能而实施的一种就业促进政策;而就业见习补贴,是国家对就业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而对就业见习单位实施的补贴制度。就业见习的具体办理流程为:人社部门组织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到征集的岗位工作,由见习单位逐月通过银行卡向见习生发放补贴,见习结束,人社部门凭见习单位提供的银行发放明细,一次性将见习补贴拨付至见习单位账户。因此,你不可以直接来我单位领取补贴,需到岗参加见习活动后,由见习单位以先发后补的方式享受见习补贴政策。 
  问:见习期间,我能不上班吗? 
  答:不可以。既然是就业见习,那么,见习人员就必须参加就业见习单位组织的见习活动。就业见习补贴,属国家就业专项资金,必须依规定、按程序申请,按要求发放,整个过程要接受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如果您办理了见习手续,但没有实际到岗参加见习,就不能领取就业见习补贴,否则,见习生将被取消见习资格,足额退还见习补贴,并在专设平台公布;见习单位将被清理出见习单位名单,两年内不再列为见习单位,不得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问:见习多长时间,能补多钱? 
  答:见习期原则为3-6个月,见习人员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见习期限最长可放宽至12个月。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月20元。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生活补贴月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问:我想参加见习活动,应该怎么做? 
  答:铜川市就业见习活动以供需见面会的形式集中现场办理,一般会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场,每场见面会会有公告在媒体发布,请您关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通告”———“铜川市XX年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公告”或关注“铜川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告中对见习办理有详尽安排。 
  问:哪些人能办理见习? 
  答: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9号)要求,在我市办理就业见习的对象包括四类群体:一类为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档案在铜川市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统招毕业生;二类为铜川生源或铜川区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内(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毕业生;三类为本市内国家级贫困县或艰苦边远县可办理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四类为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享受。 
  问:我现在在一单位上班,身份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能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吗? 
  答:不能。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办理过公益性岗位和协管员等人员不得申办见习。 
  问:见习期间,我想参加考公,需要参加培训,能请假吗? 
  答:见习人员到岗见习后,全权由见习单位管理,见习生需遵守见习单位考勤制度,在履行请假手续,经见习单位同意后可请假。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出勤情况计算:月出勤时间10-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问:见习结束,我想留见习单位工作,怎么办? 
  答:国家见习政策出台的目的就是毕业生通过实地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实现最终就业。见习结束,见习生和见习单位达成一致即可签定《劳动合同》留用。为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的见习生,对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奖励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每人2000元。见习单位凭见习生留用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可向见习承办单位申请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问:我们家开了个小卖部,我想在小卖部见习,可以吗? 
  答:不可以。每场供需见面会之前,人社部门在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中征集见习单位和岗位,合法合规登记的上述单位经自主申报、实地考察确定后上网公告,毕业生只能从已公告的见习单位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见习,不得自行联系岗位。 
  问:我是见习单位,经常会遇到见习生见习一段时间就解除协议的情况,解除协议后,我们该怎么做? 
  答: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提前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需在终止见习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承办单位,同时报送已为见习生向银行卡发放的见习补贴明细及《见习生工作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