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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5-08-13 18:11 浏览次数: 字体:
铜人社发〔2015〕121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铜纪发〔2015〕12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5〕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局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和提升服务质量,从即日起到11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纪律作风建设重点内容
  (一)加强日常纪律监督和问责。严格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管理等规定的贯彻执行;严肃查处公款提供超标接待,公款相互违规宴请,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节礼、土特产及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参与赌博活动等行为;严肃查处工作时间缺勤脱岗、懈怠懒散,上网玩游戏、聊天,服务态度粗暴、效率低下,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办事推诿扯皮等行为。
  (二)下大力气治理“庸懒散浮”问题。治“庸”重点治理工作状态不佳、学风文风不正、工作能力不足、原则性不强、开拓创新不够等问题;治“懒”重点治理工作不作为、效能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深入基层不够等问题;治“散”重点治理纪律松散、会风不正、铺张浪费、队伍涣散等问题;治“浮”重点治理心浮气躁、工作飘浮、人心不稳、个人利益至上等问题。
  (三)加强窗口服务单位纪律作风及效能建设。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纪律作风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在岗履职服务情况、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等情况,严肃查处擅自增设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程序、条件或申请人义务的问题,严肃查处擅自脱岗“空窗”、久拖不办、超时办理和故意刁难、违规收费等问题。
  二、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围绕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内容,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对纪律作风问题逐项梳理、对照检查、建立整改台帐,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局人事科、监察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抓好整改,将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制度建设。要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定期梳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风险点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抓纪律、严作风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提升人社服务效能。要将纪律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到推进工作开展、提升服务效能的具体实践中,坚持简政提速,进一步下放、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经办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以规范办事流程和推进服务精准化为重点,不断提升窗口服务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对于发现的顶风违纪、利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宣传引导,认真安排部署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等工作,切实抓好落实。每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局人事科。
  (二)要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抓细抓小抓早,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实事求是进行处理。对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处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此次纪律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工作不力、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整改、进展情况不按时上报的,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发现的问题瞒报、包庇、处理不及时到位的,甚至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