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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6-04-27 09:32    审核: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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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铜人社发〔2016〕78号 发文日期2016-04-27 09:32
发布机构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键词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7日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新常态下人社工作的“着眼点”,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开拓创新,恪守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法治建设步伐,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继续发挥“方便、温暖”服务品牌效应,抓点带面,示范推进,确保实现“十三五”人社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为加快建设“四个铜川”作出新的贡献。
  一、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
  继续依法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级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增加透明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下放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政许可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
  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认真清理自查,编制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及时上报市政府并于今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配合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执行《铜川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三统一”制度,严格规范制定、审核、备案程序。坚持“逢文必审”,及时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报备率达100%。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平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要认真办理,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个案监督。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电子目录库,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严格执行《铜川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决策事项,一律不得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范围,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相结合。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评估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程序、超越权限决策严重失误等情形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检查
  启动信息化人社建设工作,以人社部门各业务系统数据的共享融合为基础,以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推广为主线,全力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促进人社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创新引领作用,构建“业务经办高效、公共服务便捷、基金监管有力、分析决策科学”的人社工作新局面,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网络大厅联动”的人社服务新形态。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运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严格执行《铜川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凡重大行政执法未经法制审查或审核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深化行政司法良性互动,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试点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严格落实《铜川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能够查询到行政决定。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执行司法机关生效的决定、裁定和判决。接受行政内部层级的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对新闻媒体、网络等监督及时作出回应。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认真解释,告知途径。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依法建立完善立案审批、案卷查阅、当事人来访接待、复议结果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复议备案制度、行政复议情况报告制度和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将积极预防化解各类人社争议纠纷作为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重点,不断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结合信访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群众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五、全民学法,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
  配合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制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系统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全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将依法行政理论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领导干部晋职法律测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继续开展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进一步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招考招录比例,畅通法制干部人才交流,加大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充分调动法制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组织好人社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