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国家人社部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省人社厅| 铜川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计划规划 > 正文

推荐内容

关于印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6-04-20 09:22    审核:    浏览次数:     字体:
索引号 主题分类
文号铜人社发〔2016〕71号 发文日期2016-04-20 09:22
发布机构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键词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0日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开拓创新,恪守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快法治建设步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铜政办发﹝2014﹞4号)要求,我局决定创建2016年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现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总体要求,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为准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抓点带面、示范引导,努力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使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责任追究制度得到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定期交流,通过门户网站专题宣传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进行广泛动员。局属各单位在宣传学习动员的基础上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并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计划表,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进度。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15日)
  围绕省、市要求,从转变行政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及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具体标准、内容及责任科室见附件)进行逐条逐项梳理落实,找出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完善。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
  对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整理台帐资料,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检查创建成果,全面做好迎接铜川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此次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我局决定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马登科同志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调解仲裁科,局办公室、人事科配合做好全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科室负责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配合,确保今年依法行政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提高认识,分解落实
  全局干部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认识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重要性,要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创建标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解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贯彻到各项人社工作中去,继续发挥“方便、温暖”的人社服务效应,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督促检查,全面推进
  各科室、各单位要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分别于6月20日和11月10日前将总结报局调解仲裁科。活动创建期间,局人事科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抓好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带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