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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5-04-13 18: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124元,增长10.6%。城乡收入比不超过2.96。恩格尔系数低于35%。城乡居民总收入占GDP比重达到50.4%。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三、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四、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示范点建设,开展保险费代征代缴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
  五、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托底安置政策,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就业见习工作,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不低于90%。
  六、按照中、省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开展公务员遴选工作,组织实施好2015年全市行政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
  八、加快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发推广自助服务终端和网上经办大厅,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人社经办服务。
  九、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建立专业律师团队介入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