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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青年见习三年计划政策解答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19-02-15 16: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青年见习三年计划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2019年至2021年,通过实施见习计划,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办理就业见习,对见习单位及岗位有何要求?
  答: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三、我市见习办理对象包含哪类群体?
  答: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实施陕西省青年见习三年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57号)要求,我市青年见习三年计划对象包括以下几类群体:一是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档案在铜川市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统招毕业生;二是铜川生源或铜川区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内(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未就业毕业生;三是本市内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且档案在铜川市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中职毕业生;四是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享受;五是已登记的其他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
  四、见习期限及见习期间的待遇补贴是多少?
  答: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月25元。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生活补贴月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若想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应该怎么做?
  答:铜川市就业见习活动以供需见面会的形式集中现场办理,一般会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场,每场见面会会有公告在媒体发布,您可关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通告”——“铜川市XX年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公告”或关注“铜川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告中对见习办理有详尽安排。
  六、见习期间,如何规范就业见习活动?
  答: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必须参加就业见习单位组织的见习活动。就业见习补贴,属国家就业专项资金,必须依规定、按程序申请,按要求发放,整个过程要接受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如果您办理了见习手续,但没有实际到岗参加见习,就不能领取就业见习补贴,否则,见习生将被取消见习资格,足额退还见习补贴,并在专设平台公布;见习单位将被清理出见习单位名单,两年内不再列为见习单位,不得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七、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考勤如何管理?
  答:见习人员到岗见习后,全权由见习单位管理,见习生需遵守见习单位考勤制度,在履行请假手续,经见习单位同意后可请假。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出勤情况计算:月出勤时间10-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八、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如何申请发放?
  答: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发后补方式,见习单位按月通过银行卡向见习生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凭银行发放明细凭证及《见习生工作鉴定表》向承办机构申请补贴。
  九、见习期满,见习单位若留用见习人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国家见习政策出台的目的就是毕业生通过实地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实现最终就业。见习结束,见习生和见习单位达成一致即可签定《劳动合同》留用。为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的见习生,对留用率达到规定比例,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见习单位,按每留用1名见习生2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留用补贴。
  十、见习时间未满,见习人员解除见习协议后,见习单位应该怎么做?
   答: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提前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需在终止见习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承办单位,同时报送已为见习生向银行卡发放的见习补贴明细及《见习生工作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