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人才 | |
文号 | 铜职改办发【2019】64号 | 发文日期 | 2019-10-31 09:21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铜川市教育局 | ||
关键词 | 人事人才 |
各区县职改办、教科体局,新区人社局、教育分局,市教育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根据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2号),结合我市实施《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6〕15号)情况和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际,现印发《铜川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铜川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铜川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规则》,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铜川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31日
铜川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要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职称评审的首位,实行师德示范“一票否决”。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申报人员任现岗位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需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若申报少先队辅导员学科,其中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六、各层次“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入选教师在业绩成果同等或相当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审。
七、身心健康。
第二条 业务条件
一、中小学三级教师
(一)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论以及课程论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中小学二级教师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效果好;
(二)熟练掌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论以及课程论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四)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或者在中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五)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幼儿教师独立承担教育教学活动任务),每学年均承担过校内公开教学活动。
三、中小学一级教师
(一)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二)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
(三)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四)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五)具有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六)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其中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区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2.初级中学: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乡镇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在教学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参与完成1项区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3.小学:
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区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4.幼儿园:
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参与完成1项区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1项园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每学年均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5.教学研究机构: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的区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近5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年均不少于40天;近5年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年均不少于2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6.教师进修学校: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完成区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近5年承担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年均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四、中小学高级教师
(一)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三)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四)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和培养中小学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年,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六)具备较好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并在实际教学与校本研修中取得良好应用效果;
(七)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其中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区县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区县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区县级以上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中小学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2.初级中学: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乡镇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区县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区县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区县级以上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中小学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3.小学: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或者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区县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或者在区县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区县级以上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中小学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4.幼儿园: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幼儿道德启蒙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有突出专长,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参与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完成2项园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过区县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者在区县级以上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或者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区县级以上政府奖励;培养、指导至少2名中小学二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5.教学研究机构: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培养和指导中小学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近5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年均不少于50天;近5年执教区县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年均不少于4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6.教师进修学校: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培养和指导的中小学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近5年执教的区县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年均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五、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一)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主持社团或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二)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艺术精湛,业绩卓著,形成独到的风格。
(三)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发展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在本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五)应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以上。
(六)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期间,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厅局级)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七)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15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八)具备较好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并在实际教学、教研活动中取得良好应用效果;
(九)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主持社团工作经历;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至少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每两年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在市级同类专业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培养、指导不少于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幼儿教师承担或指导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主持社团、辅导员工作经历;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观摩教学活动或学术报告;培养和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3.教学研究机构:
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培养、指导不少于8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近5年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年均不少于60天,近5年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年均不少于6次。单位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4.教师进修学校: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60学时以上;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培养和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近5年执教的市级以上示范课或学术报告年均不少于2次。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90%以上。
第三条 破格条件
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贡献大的优秀教师,符合高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其它业务条件,并满足破格晋升要求的申报人员,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限制,破格申报上一级教师职称。
一、中小学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
(一)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二)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主持完成区(县)级课题不少于2项;
(三)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四)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连续工作满20年。
二、中小学一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
(一)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二)参与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主持完成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
(三)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四)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连续工作满25年,且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满3年,且符合下列两项条件,可破格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一)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并在核心期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
(二)主持完成国家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且省级课题不少于2项;
(三)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第四条 其它条件
一、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确因教学工作需要且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或委托所在学校考核表明能完全胜任现岗位工作的教师除外)。区县及区县以下中小学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方可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方可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方可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
二、本文所指教科研论文均指在本专业领域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且申报人为独著者或第一作者的。专著均指申报人个人独著的15万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著作,并公开出版。
三、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四、连续20年在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时,可等量提供参考教案、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科研成果;连续25年在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时,可等量提供参考教案、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科研成果。
五、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中小学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
六、参评教师需提交近一学年本人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