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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22-02-22 14:18    审核:    浏览次数:     字体:
索引号 主题分类劳动关系
文号铜人社发【2022】23号 发文日期2022-02-21 14:16
发布机构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键词劳动关系

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二、调查的时期和时间要求
  调查分为年报和季报。年报是对2021年度企业人工成本及劳动者薪酬情况的调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1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1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季报是对2022年企业人工成本情况的调查,调查的时期指标分别为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
  年报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2月至5月,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季报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季后20日内。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范围覆盖全市各区县。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四、调查方式
  样本企业通过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数据,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提交至省人社厅。不具备网络在线填报数据条件的企业,可到所在地人社部门填报。
  五、调查管理
  (一)样本企业由人社部统一抽取并分配,市人社局对各区县的调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抽查和数据复核。
  (二)市人社局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指导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样本企业填报数据,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督促样本企业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数据,负责对各区县样本企业数据质量审核确认。
  (三)样本企业相关人员配合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对调查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企业薪酬调查培训手册等相关资料请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mohrss.gov.cn/tjdc/qyxcdc。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按照分配的样本企业数量、行业结构上报数据。对下发的样本企业中已经消亡和不符合调查条件的样本企业,要严格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登记注册类型、同规模”的原则进行补充抽样和替换,以保证抽样工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二)严格按要求进行填报。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加强对样本企业的培训指导,组织企业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填报,确保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企业人工成本指标及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指标等填报准确。
  (三)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要切实落实责任,重点保证各项调查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解决填报环节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数据审核流程,并按不低于本地区样本20%的比例做好抽查工作,加强调查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四)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要按照调查总体安排,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对进展较慢的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按时上报数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将对各市、区县调查进度进行定期通报。
  (五)保障薪酬调查工作经费。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统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12号),合理安排所需经费,确保企业薪酬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调查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沟通。
  联 系 人:王亚东  张  乐   联系电话:0919-3183530
  附件(点击下载):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3.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