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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铜川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9-08-09 17: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78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铜川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9日至2001年8月9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发证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前;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各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区县的招聘岗位,不得跨区县报考;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大学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7、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的;
  8、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工作日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各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应聘人员在本区县报考。
  ①新区
  报名地点:铜川市新区管委会3号办公楼509室(金谟西路农行对面100米处下高埝卫生院5楼)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919-3180786
  ②耀州区
  报名地点:铜川市耀州区人社局410号办公室(耀州区文营西路81号耀州区政府)
  联系人:杨盈
  联系电话:0919-6189101
  ③王益区
  报名地点:铜川市王益区人社局102号办公室(王益区红旗街9号王益区政府前楼)
  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0919-2163322
  ④印台区
  报名地点:铜川市印台区人社局211号办公室(印台区城关北街100号)
  联系人:杨昭
  联系电话:0919-4182227
  ⑤宜君县
  报名地点:铜川市宜君县便民服务中心301室(宜君县一中操场对面)
  联 系人:贺婷
  联系电话:0919-8172932
  3、报名时须提供的个人资料:
  ①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对需要复核信息的考生须现场打印并提供《毕业证电子备案表》审核;
  ②《2019年铜川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
  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两张(与报名表张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④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
  各区县扶贫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各区县人社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各审核机构在应聘人员《报名表》上签章确认。各区县扶贫局审查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三。
  4、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本人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期和聘用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6、逾期不受理报名。
  7、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为主,同时受理考生委托亲友携带资料报名。
  8、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开考比例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和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山区县及艰苦边远区县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8月22日—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参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四。
   (六)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予以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应聘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岗位)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入伍的,大学本科毕业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8月26日—8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咨询电话:0919-3185692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⑤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和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公告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公告。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加试面试及结果另行公告。
  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告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新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上级单位工作,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录)聘。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重要提示
  (一)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具体阶段性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特别警示:对于在招聘各阶段中无正当理由弃考的考生,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根据本次公开招聘中空缺岗位数量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实施对空缺岗位的调剂工作。如果实施调剂,将发布调剂公告。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由各区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铜川市人社局:0919-3185692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请详询各区县人社局。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