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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安员职业实行全省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9-04-08 15:17    审核:    浏览次数:     字体:
索引号 主题分类人事人才
文号陕职鉴发[2019]4号 发文日期2019-04-08 15:17
发布机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键词人事人才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属统考报名机构:
  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保安员职业资格鉴定质量,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5月份起保安员职业资格开始试点鉴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等级
  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
  二、鉴定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限:4月10日零时起至5月10日24时止。
  (2)准考证打印:5月20日至25日
  (3)考试时间: 5月25日
  (4)考试地点:西安市区(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6月10日至6月21日
  (6)资质审核:6月10日至6月21日,工作日审核。
  (7)资质审核地址: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审核管理部。
  三、申报条件
  1、初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2、中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4)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高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保安专业大专学历。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现场操作等方式(考评项目考前在陕西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官网发布),由省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五、鉴定费标准
  初级保安员250元,中级保安员300元,高级保安员350元。考生鉴定费通过网上报名由省中心统一收取。
  六、试点报名机构
  首批试点单位陕西蓝盾安保职业技能鉴定站。
  七、报考流程
  保安员职业鉴定采用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成绩合格接受资格审核的考务流程。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首页,先认真阅读首页“通知公告”栏的试点通知等相关信息,后在首页“办事服务”中依次选择点击“网上办事”、“人才队伍”、“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登录、报名,选择报考职业级别。
  2、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选择报名条件,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近期照片;照片尺寸不低于290×400,不超过20KB,照片格式*.jpg;*.jpeg;*.gif;*.png。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网上报名步骤完成,报名成功。如不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报名成功后,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开始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核申请。
  6、报考人员查询成绩合格的,持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及所选择的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接受资格审查。
  7、除明确要求参加晋级培训合格后再行报考的职业级别外,报考其它职业级别的考生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考前培训,报名机构不得强行要求考生参加考前培训,阻碍考生报考,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8、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省中心审核管理部电话:029-82233502
  考务管理部电话:029-82233390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