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川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申报2024年创业孵化补贴资金的2家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通过资料核实、实地核查、系统审核后,符合申报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按照以下金额进行补贴,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铜川市人社局反映,公示期7天,自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反映问题时应提供具体问题事实,并提供联系人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苏红超 联系电话:0919-3198195
电子邮箱:35876311@qq.com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序号 |
创业孵化基地名称 |
层级 |
拟补贴资 (万元) |
1 |
铜川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
省级 |
43.8 |
2 |
铜川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 |
市级 |
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