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经参保企业申请,市社会保险管理经办中心初审,市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审,同意对符合条件的第四批43家30人以下小微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任皓 联系电话:0919-3588892
地 址:铜川市新区齐庆路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002室
附:2020年度第四批失业保险30人以下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