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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决定书送达公告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19-10-18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陕西联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经我局调查,你公司违法拖欠10名农民工工资403380元。根据《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公司限期支付所拖欠的403380元农民工工资。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局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铜人社监令字〔2019〕第31号责令改正决定书,限你公司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联系电话0919-3183586),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