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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2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

编辑:左敬佩 来源: 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6-07-28 10:3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铜川市共确定棚改项目28个,改造任务9509户,其中实物安置4452户,货币补偿5057户,货币化安置率为53.18%,除2014年结转的4个项目2682户外,全市2016年棚改项目实际货币化补偿率为67.67%,截至6月底,已开工22个项目、5466套,占总改造任务的57.48%。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铜川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贷款模式采用“市级统一购买、全项目全额采购、市区县分项目财政预算、授权经营管理的模式”。出台《铜川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办法》,授权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为购买主体,明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各项事项。组织各区县棚改部门负责人赴宝鸡市学习交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先进经验及做法,要求各区县尽快启动贷款准备工作,明确每批拟贷款项目都从资金构成、贷款需求、政府还款金额进行测算,形成资金“借、用、管、还”的良性机制,并进一步加强与贷款银行的沟通对接。
  二是切实提高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率。为消化存量商品房、推进棚改工作,铜川市于2015年出台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实施货币化安置的意见》,建立了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选房中心,选择12家手续齐全、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入住,提供房源637套、约6万㎡,以两室为主的中小户型住房供棚改征迁户选择购买。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省级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加大奖励力度,引导更多的棚改户选择货币化安置。
  三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坚持月巡查、季通报的方式,对项目实施单位棚改项目开工进度进行排名,督促各项目加快征迁进度,完善建审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及时做好项目信息的录入工作。组织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观摩活动,加强各区县棚改主管部门间的交流和学习,定期召开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会,研究推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