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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连续六年上调特殊人员工龄补贴待遇标准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9-08-26 09:4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了视频会议,安排部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及其他相关群体社保待遇工作。根据会议精神,从2019年元月1日起,曾在基层岗位上以农民身份从事相关工作的林业员、水利员、农业技术员、电影放影员、乡镇卫生员、曾在国有集休企业工作过的农村户籍人员的工龄补贴调整至每工龄年6.96元,民办教师、上世纪60年代初精简人员的工龄补贴调整至每工龄年10.44元。
  会议结束后,市社保经办中心迅速安排部署了2019年特殊人员工龄补贴待遇标准调整工作,对工作时限、完成质量提出了硬要求,并安排业务科室及时进行信息系统参数调整,落实调整待遇相关资金,截止7月底我市涉及的6871名特殊人员工龄补贴待遇已全部调整补发及发放到位。
  我省自2013年起,建立了对农业、教育、林业、水利、卫生、广电系统中曾在基层岗位上以农民身份从事相关工作的6类特殊人员工龄补贴自然增长机制,并按照同期国家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比例,以本人上一年度工龄补贴为基数,同步同比例调整。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所需资金按照省市县分担原则,由省和市县各负担50%。目前我市已连续6年调整工龄补贴标准。(文/张兆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