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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面展开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9-07-05 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2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会后,市人社局、财政局对我市2019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相关群体社会保障待遇工作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7月底,全面开展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待遇于本月底发放到位,让退休人员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切。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将有9.6万退休人员受益,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自2016年以来第4年同步安排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是:对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进行调整提高。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4元。二是挂钩调整,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双挂钩”。首先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退休人员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三是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1944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75至79周岁(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岁(1938年12月31日出生)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文/成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