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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全面实现电子化管理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20-03-26 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十三五”以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紧紧围绕《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总要求,建立了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工作组织机构,将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来抓。目前,全市各区县经办机构均设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1-2名,按照“十防”要求,配备了硬件设备,对经办业务管理类、征缴类、待遇类、稽核类、统计报表类档案分别装档入盒,所有入库档案均做到了整洁规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达到了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我市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积极和市档案局联系,具体负责对全市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组织协调、检查验收。各区县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市级和区县档案局的指导下,区县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参与,对业务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形成了“统一领导、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在安排全年工作时,将业务档案工作列为全年工作重点,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对区县业务档案工作时间提出严格要求,及时到区县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业务档案各项工作的完成。
  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十三五”期间,我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多次到区县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大家明确了业务档案的归档要求、装订技巧等,提升了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各区县在积极参加市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后,同时选派档案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提高档案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做好档案认证工作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持。
  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我市各区县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经办机构重点工作日程,完善规范化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夯实人员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收集、整理、归档、入库、查阅等工作程序。按照省级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各区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业务经办规程》《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等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确保业务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归档整理。依据《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制定了业务归档整理流程,印制了档案移交清册,明确了移交责任。
  推进信息化建设,电子档案全覆盖。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多次与信息中心联系,举办培训班四期,截至目前我市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电子档案全覆盖。为全市配备高拍仪50台,各级城乡居保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将纸质档案等资料通过扫描上传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为群众查阅档案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发挥城乡居保业务档案“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作用。
  为达到“树立一个点,带动一大片”的目标,促进全市档案管理服务水平整体再提升,今后将继续巩固城乡居保档案管理水平,强化培训力度,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电子档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文: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