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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清单及首批线上申领项目的通知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20-09-23 10:06    审核: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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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陕人社函【2020】381号 发文日期2020-09-18 10:06
发布机构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键词就业创业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梳理形成了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清单,同时确定首批线上申领项目。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项目清单。本次公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清单(附件1点击下载)分两类25项,其中就业创业类14项、就业扶贫类11项,受益对象均为单位(含企业,下同)和个人。疫情期间一次性就业补贴、“点对点”运送和跨省劳务输出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等3个短期项目,以及侧重于内部工作运转的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项目,不纳入公布范围。
  二、首批线上申领项目。目前首批针对个人的创业、社会保险、转移就业交通等3项补贴,以及针对单位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就业见习、职业介绍等4项补贴已开通线上申领渠道(个人可登录“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申领,单位可登录“陕西省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网址 http://1.85.55.147:8019/ggfw、“陕西人社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1.85.55.147:17007/index.do、“陕西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shaanxi.gov.cn/、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申领),服务对象人员类别(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信息、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养老参保缴费信息、社保卡账户信息已初步实现全省互联互通,服务对象申领补贴,前述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审核校验,对未覆盖的信息仍需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把关。原则上通过“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陕西省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等外网申报的各项补贴,不再要求服务对象线下提供纸质材料(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等不便上传的材料,单位可选择线下提交)。对目前尚未实现线上申领的补贴项目,省上将加快完善系统功能,推动部门数据实时共享,陆续推出延伸至服务对象。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转变思想改革服务。各市(区)要清醒认识省委、省政府狠抓就业实名制动态服务管理、狠抓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落地落实的重大意义,把推动就业资金相关系统(平台)应用作为改革服务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行“网上办”“一次办”,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完善实名系统功能、保障政策落实打稳根基。
  (二)公布本地清单。各市(区)要对照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清单,在确保中省政策落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编制形成本地清单,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公布本地清单要素要齐全,特别是要明确受理机构、单位地址、办公电话等,方便服务对象咨询办理。要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加速政策兑现,倒逼就业服务改革,实现阳光经办、促作风转变、提工作效率。
  (三)线上申领项目及时受理。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做好线上业务承接办理,经办人员要全员用系统,每个工作日登录“陕西省就业资金管理系统”查看业务,随时受理,按批次完成及时审核公示拨付。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审核频次,缩短审核周期。对首次在线上申领补贴的单位,要事先沟通,核实单位基本信息,以便单位正常申领。对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确保工作推进顺畅。
  (四)线下受理项目9月底前全部录入系统。各市(区)要发力用好“陕西省就业资金管理系统”,加快资金支出进度,9月底前将线下受理发放的补贴信息全部录入系统,统计报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从10月1日起,线下申请补贴要实时录入系统,线下审核、发放等操作要在系统上同步进行。
  (五)按时限要求提供名单。为加快推动线上办理,精准推送各类补贴申报信息至市县,请各市(区)人社部门按补贴分类如实填报附件2(点击下载)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其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创业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对应《信息表》,于9月底前反馈;剩余补贴项目对应《信息表》,于10月底前反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