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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工伤保险知多少?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9-04-16 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哪些单位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答:铜川市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工伤保险费基数如何申报及核定?
  答:用人单位经办人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中心办理地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资料完整后录入相关信息,出具缴费单;用人单位依据缴费单将保费转入(或现金缴入)单位所属地税务部门的指定账户。
  三、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工伤保险继续实行费率浮动政策。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各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按照《铜川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进行浮动。
  四、工伤保险职工工伤事故如何登记备案?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需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等方式及时向所属经办机构备案,并报送《工伤事故备案表》电子版。
  五、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有哪些?
  答:(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六、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如何申报?
  答:1、支付范围和标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办理流程:参保单位或康复机构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将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申报?
  答:1、支付范围和标准: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月的被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费用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八、伤残津贴如何申报?
  答:1、支付范围和标准: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内将伤残津贴费用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九、生活护理费如何申报?
  答:1、支付范围和标准: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内将生活护理费用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何申报?
  答:1、支付范围和标准: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七至十级伤残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向职工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2、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十一、丧葬补助金如何申领?
  答:1、支付范围: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从工伤医疗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2、支付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核定;工作人员受理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内将丧葬补助金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十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申领?
  答:1、支付范围: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从工伤医疗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支付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核定;工作人员受理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转入所提供的账户。
  十三、供养亲属抚恤金如何申报?
  答:1、支付范围: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从工伤医疗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支付标准: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申报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地点申报;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登记签收;15个工作日内将供养亲属抚恤金费用转入所提供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