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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18-11-22 09:40 浏览次数: 字体: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3、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和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4、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规划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拟订和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6、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办法。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铜工作或定居政策;服务管理来铜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留学人员来铜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安置办法;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的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市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依照《公务员法》负责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实施工作;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管理;负责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拟订和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和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创业工作实现新突破。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三个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采取邀请创业创新型专家进行辅导和讲座、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形式,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在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奋进下,我市成功创建为省级创业型城市。继续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和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制定实施了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通过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举办“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招聘会”等活动,搭建充分的就业服务平台,着力解决大学生、去产能职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全市争取中省市就业专项资金2.16亿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248人,完成省上下达0.8万人任务的128.1%,完成市上下达0.9万人任务的113.87%。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9.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3%,低于省上4%、市上3.9%的控制目标;2017应届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73%,高于预期目标;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66万人,完成2.6万人次任务的102.3 %;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6万人次,完成7万人任务的100.8%;安置去产能职工4300人,全面完成安置任务,重点群体的就业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市就业局被国家人社部授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社会保障事业开创新局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了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4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0.0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85万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61万人、11.9万人和4.51万人,均超额完成参保任务。加强社保服务体系建设,为市县两级人社大厅配备了专职引导员,为全市所有村和社区配设了就业社保援助员(信息员),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新增2个乡镇、3个村、2个社区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示范点,已累计建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示范区(县)2个、乡镇6个、村8个、社区10个,实现了市、县、乡(街道办)、村(社区)社保服务四级全覆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参保率达到100%,各项改革工作继续处于全省前列。加强调研论证,着力解决难点问题,铜川矿务局职工医疗保险正式移交地方管理,解决了长达4年之久涉及6万余名职工医保移交的硬骨头,实现了平稳过渡、无缝对接、健康运行,兑现了政府承诺。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住院报销比例稳步提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实现直接结算,方便群众看病医药费报销。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稳定企业岗位工作,共为235户困难企业拨付稳岗资金2023.45万元,惠及职工4.07万人次。
  3、人事人才工作规范科学。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人事招考政策,科学设置招录条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解决基层招录难、留人难问题。2017年,行政系统招录公务员130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6人。充分发挥公务员培训教育“抓点示范”效应,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举办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民生保障系统公务员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公务员综合素质。积极争取省外专局的支持,成功引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首位外籍教师,为提高中小学英语教学水平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
  4、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部署要求,打防并举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题,通过采取召开联席会、约谈会、工地摸排等形式,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管台账,实行动态化实时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网上投诉举报平台,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禁止有拖欠行为的用人单位参与投标活动,并对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劳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良好氛围。2017年全市立案、协调处理212件,为8191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9208.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起,公布重大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4批,涉及用人单位27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违法案件数量较上年度下降48.1%。
  5、人社服务水平再提升。“互联网+人社”服务新模式步伐不断加快,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人社领域数据共享、社保卡购药免卡移动支付,开通了身份认证、社保缴费、就医结算等98项社保卡应用项目,实现了人社待遇社保卡发放的业务全覆盖。大力推广“互联网+人社”,实现了参保登记、社保缴费等78项业务网上办理。创新引进“铜川人社”云客服,实现“24小时不打烊”政策咨询服务。开发了“铜川人社”手机APP,7.8万名群众足不出户实现“人脸识别”认证,领取社保待遇。今年10月,在“互联网+”数字经济陕西峰会上,“铜川社保查询”微信城市服务以26.25%的用户回流率居全省第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0人,其中行政编制133人、事业编制37人;实有人员167人,其中行政134人、事业3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1人。
 

人员情况柱状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分析增长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67.06万元,较上年增加623.3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增加688.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4.70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增加7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0万,其他支出增加38.6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47.7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7.83万元,教育支出减少0.17万元。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88.55万元,较上年增加68.1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37.29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5万元,其他支出增加了2.2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了85.49万元,教育支出减少了147.1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47.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减少了16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16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41.90万元,占总收入的89.84%,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4641.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96.38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1.87%;其他收入428.78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8.29%,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1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518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69万元,是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58.91%;项目支出2131.86万元,是为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的见习补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技校培训业务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41.09%。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加,分析增加变化的原因。
  (1)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41.90万元,较上年增加549.41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1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05.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2.1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增加7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0万,其他支出增加38.60万元,一般公共事务支出减少12.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47.77万元。
  (2)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735.73万元,较上年增加504.8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28.5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5万,其他支出增加31.9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83万元,教育支出减少33.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减少16.6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47.7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5.7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公用支出,公务员招考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1.07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教育支出324.15万元(主要是用于技校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等)、农林水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15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医疗卫生方面支出)、其他支出32.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1.07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012.3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240.7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2)劳动保障监察74.09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3)就业管理事务20.49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工作开展支出。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37.4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机构支出。
  (5)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539.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的运行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3.8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2341.1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9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9.61万元;公用经费292.7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92.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6.5万元,降低62.08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74.63 %,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接待人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35万元,降低11.11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6.65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市人社局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市人社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情况: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0批次、163人,经费总额1.17万元。主要包括调研、学习等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136.73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员培训,比上年增长110.60万元,增长423.27%,主要是用于公务员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0.03万元,主要是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0.91万元,减少96.81%,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开支。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30万元。
  (1)人力资源大厦运行280万元;(2)人社网络安全维护15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7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办公费9.95万元,印刷费1.75万元,手续费1.53万元,邮电费5.17万元,差旅费18.36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培训费0.58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劳务费23.39万元,委托业务费38.52,工会经费17.42万元,福利费22.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7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63.0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5.0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户,合计188.7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74.97%。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251.78万元,降低50%,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总体减少,支付款项不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2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1.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封面

  二、目录

  三、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