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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0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18-12-10 10:45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11月30日起,铜川市将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定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有效期内,如有通用名称药物(仿制药)上市,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如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加上此前已经纳入我市医保支付的43种谈判药品,目前已有60种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这60种抗癌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白血病等常见癌种。

  一、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60种特殊药品名单

  二、这些药怎么报销?
  1、住院期间报销:根据“事前审查、实名备案”的原则,从2018年10月1日起,特殊药品住院期间使用时,个人负担30%,剩余部分按住院有关规定支付。
  2、门诊报销:参保职工个人负担30%后,剩余部分统筹基金按照80%比例支付;参保居民个人负担30%后,剩余部分城镇居民统筹基金按照70%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