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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9-06-13 11:41    审核:    浏览次数:     字体:
索引号 主题分类人才服务
文号铜人社发〔2019〕108号 发文日期2019-06-10 11:40
发布机构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键词技能培训
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
  近日,市人社局调研组深入宜君县、印台区、耀州区部分乡镇、村组、培训机构调研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座谈、走访发现了个别区县不按农业生产实际批准备案班次、降低补贴标准,按区域划分培训、开班数量限制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培训效果和机构工作积极性。现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机构班次备案。机构设置要按照培训机构分片区、分行业合理设置,原则上农村3-5个村设置一个培训机构为宜,人社部门应予5个工作日受理完成备案。对培训开班班次的备案,人社部门应按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批准班次,原则上应予3个工作日完成。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在备案时限内告知申请人。
  二、灵活培训方式。要大力推广用农民培训农民的郗贾技能培训模式,按照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合理设置班次和培训课程,灵活培训方式和时间,针对农作物生产周期、农民季节性和农闲特点,开设班次。鼓励跨区域开展技能培训,把培训机构引入竞争机制,以提高培训机构自身建设和培训质量。提倡夜校和网上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培训形式。
  三、健全评价体系。要根据培训机构的师资情况、就业创业成功率、跟踪服务情况等作为培训质量认定标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和标准,确保各项补贴标准不降低并及时兑现。每年度对培训质量进行测评,评选表彰奖励;对培训效果差、就业率低的机构实行退出机制。
  四、强化机构监管。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事中监管事后监督,要将视频监管与实地抽查有效结合。健全培训工作举报投诉制度,形成培训管理者、培训机构、培训对象互相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个人和宣传舆论的监督作用,扎实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投诉举报电话:市人社局办公室0919-3185685。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