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案例解析】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 2.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3.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5.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