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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贯彻中央脱贫攻坚部署,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

编辑:刘一帆 发布时间:2019-04-19 16:4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4月18日,人社部社会保险扶贫专项组有关负责人参加人社部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介绍全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情况。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的新篇章。2017年8月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会保险扶贫目标任务,完善了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强化了社会保险扶贫保障措施。全国社会保险战线干部职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下面,请人社部社会保险扶贫专项组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情况。
  有关负责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来,全国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及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2018年取得的主要进展: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人社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的人社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分管部领导为组长的社会保险扶贫专项组,组建了社会保险扶贫工作专班。各级人社部门均加强了对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2018年1月25日,人社部在四川省凉山州召开了全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推进暨经验交流会,12个地方介绍了典型经验,部领导对社会保险扶贫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完善了政策措施。截至2018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都出台了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文件,同时不同险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养老保险方面:人社部在征求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意见的意见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除了要求确保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贫困代缴保费政策落实到位外,明确将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方面: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具体政策。青海省海西州,将深度贫困地区企业稳岗补贴标准由50%提高至60%,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放宽贫困地区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工伤保险方面:会同交通运输部等5部门制定了《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贯彻《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工伤预防工作落地见效,切实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江苏等部分省份的一些市县开展了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三是强化了精准扶贫。我们与国务院扶贫办签订《社会保险扶贫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建立数据定期共享机制,开展建档立卡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数据分析,已进行3次比对分析,建设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实现社保扶贫数据精细化管理。推送建档立卡人员基础数据,为各地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新疆金保工程专网纵向连接至乡镇、村,服务延伸至村、社区,为社保扶贫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信息经办服务平台。部里专门制定社会保险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
  四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2018年,部领导多次带队到“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调研指导社会保险扶贫工作。11月份召开了“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人社扶贫工作座谈会, 加强工作对接和业务指导,建立扶贫工作直调机制;召开“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扶贫工作推进会,解读政策;举办深度贫困地区社保经办人员培训班,培训“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119名经办人员。
  五是推进了服务提升。开展“解民忧 转作风”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互联网+社保”,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如广西以推进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享受社保经办扶持和100%“办事不出村”3个100%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全区社保经办扶贫工作。
  六是加强了工作调度。建立季调度机制,动态掌握贫困人员参保和待遇发放情况,有力推动社会保险扶贫工作落实落细。截至2018年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2392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15898万人。全国有2195万60岁以上贫困老人享受城乡居保待遇,为2741万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4900多万贫困人员直接受益;8085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程建设领域在建、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均超过99%;4853万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全年失业保险基金共向40.2万名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8.2亿元;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50元,比上年增加25元;失业保险月人均领取失业金达到1266元,同比分别增长20%和13.9%。
 
  主持人:2018年10月中旬至12月上旬中央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对社会保险扶贫提出了哪些具体问题和要求?
  有关负责人:我们积极配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主动查找问题,积极立行立改。2019年1月26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在社保扶贫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民生保障职能优势发挥不充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比较滞后,进城务工贫困劳动力社保接续有待加强,部分地区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统筹层次不高。
  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部分年满60周岁贫困老人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我们主动赴财政部会商,就相关政策达成一致意见后,印发了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政策文件(111号文),明确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自2018年12月起,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享受待遇。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通过动员个人主动缴费一批、挂钩单位和挂钩人员资助一批、政府财政兜底保障一批等多种形式参保缴费,确保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主持人:社会保险扶贫近期重点工作主要有哪些?
  有关负责人:2019年2月26日,我们在云南昆明召开了全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推进会,对近期社会保险扶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20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利用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做好社会保险扶贫数据核实报送工作的通知》。3月份,人社部社会保险扶贫专项组派出12个调研组到24个有建立卡贫困人口的省市区进行了调研督导。据调度,今年一季度,全国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达到2726万人,已为1091万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2.15亿元。近期的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推动社会保险扶贫领域问题重点整改,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做到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问题,完善并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保费和享受待遇政策。2019年6月底,各地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全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9年9月底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二是落实巡视发现其他问题整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优化社保接续流程。升级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优化转移接续流程,加快贫困地区接入转移接续平台的进度,尤其是要推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优先接入和使用全国社保转移系统,实现业务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办理进度,确保社保关系顺畅转移。建立超期业务催办制度,对“三区三州”所在省份的转移接续超期业务开展清理,分析原因,查摆问题,改进工作。加大进城务工贫困劳动力社保持续衔接力度,提升转移接续工作效率。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统筹层次。
  三是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部、省级层面,要突出工作重点,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提高深度贫困地区经办服务水平。“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要坚持特色思维,制定专项计划,落实失业保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倾斜性政策,利用中央新增扶贫资金加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社保扶贫投入力度,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
  四是落细落实社保扶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11月,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会保险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人社厅发〔2018〕124号)。这个文件不仅制定了今后3年社会保险扶贫的目标任务、行动举措,还将工作安排细化到2018、2019、2020年每个年度。2019年重点是强化经办服务、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指导支持;2020年重点是全面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研究制定社会保险扶贫的后续政策等。对这些重要目标和行动举措,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业务对口沟通,对标124号文件要求,细化实化本地社保扶贫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内容、措施、时间和责任,增强精准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