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3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1-3月城镇新增就业297万人,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就业局势保持总体平稳。一是调整优化稳就业政策措施。总结评估稳就业阶段性政策实施成效,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优化调整阶段性政策并加大薄弱环节支持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预计年均为企业减负1800亿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就业补贴政策直补快办。二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推出十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中央企业专场招聘等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截至4月中旬,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春季专场提供岗位420万人次,活动主会场推出197场各类特色服务活动,重点推出16场跨区域巡回招聘会。三是加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兜底帮扶。联合10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稳岗政策、开展招聘服务、密集组织劳务输出,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累计举办各类招聘活动5.8万场,发布岗位3800万个。组织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全国累计“点对点”运送农民工202.5万人次返岗复工。进一步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全力稳定脱贫人口就业,截至3月底,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074万人。四是做实做细就业服务。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季度发放职业培训券超过261万张,全国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0万人次。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推动各地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建立“即时快招”服务模式,更好促进劳动者灵活就业和创业。印发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的通知,加强专员联系常态化服务,一季度累计帮助3.4万家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需求52万人次。启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第二批城市申报,发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名单。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出台优化调整后的稳就业阶段性政策,倾斜支持创造岗位多的行业企业。二是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启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打包推出“职引未来”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三是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组建一批劳务协作联盟,举办第二届劳务品牌发展大会,稳定脱贫人口和农民工外出规模,拓展返乡留乡空间。四是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分类分档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工程。五是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接续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组织第四届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评选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提升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52亿人、2.37亿人、2.89亿人。1-3月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04万亿元、总支出1.7万亿元,3月底累计结余7.75万亿元。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13.7亿人,覆盖97%人口。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7.64亿人,覆盖54.1%人口。一是稳步推进制度改革。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023年全国统筹调剂资金缴拨计划,支持基金困难省份养老金发放。稳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有序运行,截至3月底参加人数3324万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稳步推进。二是持续推动重点群体参加养老保险。各地落实代缴政策,一季度为840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7.2万符合条件的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定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四是推动基金投资运营。截至3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超过1.65万亿元。截至去年底,全国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规模超过2.11万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5.29%。五是提升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持续完善,截至3月底,平台已开通83项全国性统一服务,累计访问量超过47亿人次。各地基本实现人社领域社保卡应用,长三角、川渝、海南等地积极推进区域内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电子社保卡已开通87项全国服务、1000余项属地服务,累计访问量31亿次。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稳妥推进相关改革。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规范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二是抓好参保扩面。推动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三是加强基金监督管理。部署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持续推动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四是优化经办服务。推广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试点经验,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
三、人才人事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指导各地和企业落实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推进技能评价工作。深化技工教育改革,推进72个专业工学一体化课标开发,指导50家培训基地开展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积极筹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开展技能成才技能报国先进事迹报告系列活动。二是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积极推进。部署开展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点项目申报,启动实施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博士后科技服务团等。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会同有关部门颁布4个国家职业标准。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完善防疫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倾斜政策,持续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优化职称评审查验服务。扎实开展新疆、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在技能人才工作方面,启动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推进“技能中国行动”。召开高技能人才座谈会和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表彰大会。推进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遴选培训基地。加强和改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推动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二是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面,组织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加强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培养,筹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全国博士后揭榜领题对接活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遴选确定重点示范团项目和专家服务基地。
四、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推动全国各类企业及企业集聚区开展创建活动。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薪酬调查。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提升。加大协商调解力度,强化争议源头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助力企业规范用工。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普及劳动法律政策,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创新仲裁办案机制,提升仲裁办案质效。三是劳动保障监察和根治欠薪扎实推进。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各地加大力度,强化执法协同,采取集中接访、领导包案、提级办理、行裁审联动等举措,快速处理欠薪案件线索,农民工工资发放得到有效保障。强化失信惩戒,向社会集中公布一批欠薪失信企业名单。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积极推进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加强和改进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指导各地科学评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工作。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完善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培育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提高仲裁专业化建设水平。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新就业形态)典型案例。三是持续深化根治欠薪。推进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覆盖在建项目和工资支付各环节。优化运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畅通维权渠道。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五、便民服务
工作进展情况:基本完成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开通76项“一网通办”服务,其中40项为“跨省通办”事项,实现了全国业务联网协同办理。印发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修订第一批18个事项办事指南,新增12个办事指南,为企业群众提供清晰办事指引。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118项全国性服务、389项各地属地化特色服务,平台注册用户总数超过3077万人,累计访问量近32亿人次。
下一步工作安排:深入实施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巩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总结推广优质服务“样板间”,深入实施人社服务“一件事打包办”,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围绕个人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推进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落实等10个重点高频事项,开展人社“厅局长走流程”。组织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以比促练、以练促用,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