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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胡桢 发布时间:2022-07-19 15:4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形式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习学时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要求。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公需课主题为:开拓奋进新征程,建功立业新时代。科目一是《深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砥砺初心赓续百年历史伟业》,培训时长12小时;科目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培训时长10小时。科目三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培训时长2小时。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专业课科目,由各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授权培训专业范围自行确定。
  2022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专业技术人员既可参加各基地组织的面授培训,也可登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进行网络学习。参加市级基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参加省级基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学习学时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面授、网络课程的学习学时由学习平台自动生成。同等学时认证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学员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申请,人事主管单位审核认证,各基地原则上不得从事学时认证。公需课为必学科目,不能认证。
  学员在学习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学习平台认定的学时均视为无效。
  (二)关于学习入口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
  铜川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t.shaanxi.gov.cn/(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题专栏-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移动端入口:关注“陕西12333”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官网”,选择专技教育服务板块进行学习。
  (三)关于学员注册登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实行实名制登录,未注册学员可通过微信扫码注册,已注册学员通过微信扫码登录,登录时需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四)关于以往年度补课工作安排
  1.2021年度及以前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补学,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自行选择具有相应培训专业和培训权限的基地参加面授学习,或在全省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进行网络学习。
  2.2021年及以前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考试日期截至2022年9月30日。请尽快完成补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各区县人社部门要积极履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职责,加强基地监管,强化工作宣传,确保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高质量完成。各基地要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培训工作,做好培训服务。各人事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规定,规范开展同等学时认证,并对认证情况负责,不得进行危害平台数据安全的操作。对出现违规认证学时的,取消单位学时认证权限,对违规认证学时按无效处理。
  (二)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培训安全有序。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2022年继续教育原则上实行网络培训,各基地若要开展面授培训,应严格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培训备案和疫情防控措施,并对培训疫情防控承担主体责任。
  (三)严格收费标准,足额保障培训经费。各基地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发改委《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发改价格函〔2021〕76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网络学习最高不超过3.6元/人·课时、集中面授最高不超过5元/人·课时收取培训费(含考试及证书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各用人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严格执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明确的“将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经费用于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要求,足额安排单位年度继续教育经费,及时报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