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文号 | 铜失保发【2019】3号 | 发文日期 | 2019-01-09 09:13 |
发布机构 | 铜川市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
关键词 | 养老保险 |
各区县经办中心,新区人社局:
根据《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贯彻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社保函〔2019〕1号)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格确认对象
2019年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二、资格确认时间
2019年1月-6月
三、资格确认方式
通过“陕西养老保险”、“铜川人社”手机APP“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模块进行确认。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按照省局要求,2019年待遇领取人员资格确认工作完成率要达到100%。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确保确认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群众广泛宣传资格确认方式,鼓励群众进行自主确认,及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方式、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办理确认、咨询等相关业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市中心将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对于无法通过手机APP确认的人员,经办机构要采取上门服务等各种方式做好确认工作。对待遇暂停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经办机构要及时核实待遇领取人员实际生存状况,对经过核实确已死亡的待遇领取人员应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四)扎实做好基层信息报送工作,积极督促乡镇按月报送辖区内待遇领取人员变动情况,杜绝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现象的发生。要加大跨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疑似数据核查力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协作,及时清理追缴重复领取基金,有效遏制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铜川市失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