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8〕40号)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将加大职工技能水平提升的鼓励力度。凡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领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技术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