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铜人社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经参保企业申请,市社会保险管理经办中心通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对申请企业的正常缴费、参保人数、裁员情况等进行了信息比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申请企业的征信情况进行了查询,联合市县财政、税务部门分别对各自辖区企业的生产经营、亏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提请市、县税务部门对企业经营亏损状况进行了集中协查,经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审批,同意对符合条件的21户企业给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公示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0919-3588892
地址:铜川市新区齐庆路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002室
附:2020年铜川市失业保险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三批)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