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川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铜办发〔2018〕4号)、《锦绣园人才公寓租住管理细则(试行)》(铜人社发〔2018〕13号),经审核,铜川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王长青、王波符合锦绣园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9日至15日。
联系地址:铜川市齐庆路便民服务中心大楼5014室
邮政编码:727031
联系方式:杨女士 0919-3150835
附件: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人员信息(2020-008)
铜川市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9日